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16 09:21:15
在开票前,先要对开票系统进行"基本参数设置" :
1-纳税登记号:按本公司税务登记证上纳税识别号填写;
2-企业名称:按本公司税登记证上公司全称填写;
3-营业地址:按本公司税务登记证上地址填写;
4-电话号码:按本公司登记的固定电话填写;
5-银行账号:按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名称+账号填写;
需要注意的是:
"录入这些公司基本信息时,不用加空格",
接下来是"客户编码"录入,保存后开票时就可以调用"购货单位"的信息,不用手工录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客户提供的"开票资料"录入:
一般纳税人开票资料包括如下:
1-营业执照;
2-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
5-加盖公章的开票资料说明;
6-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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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系统的基础信息设置好后,就可以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先把复印好的空白发票放到打印机里,想测试打印出来的效果怎么样?
接着在开票填开界面录入如下信息:
A 购货单位信息录入:
1-首先点击名称所在的空白栏处下拉三角符号,弹出[客户编号选择]窗口,从客户名称明细里选择你要填开的客户名称信息;选择后客户的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自动带出;
2-如果开票系统里没有该客户的信息,则要先建立客户信息,返回[系统设置]-客户编码设置:进行新客户编辑。
B 商品信息录入:
1-双击商品名称正下方空白栏,弹出[商品编码选择]窗口,从商品名称明细里,选择你要开票的商品名称,自动带出规格型号、单位等信息;
2-输入发票数量,单价(一般公司产品都是按含税价开票)
3-通过[税价格]按钮切换到含税状态,此时输入含税单价"一般不直接输单价,而是直接输含税金额,系统自动计算得出含税单价",另系统无论是否含税金额;打印时自动换算成不含税的发票;
4-如果系统无该商品信息,则返回[系统设置]-商品编码设置:编辑新商品信息,添加后下次开票时,即可选择系统商品名称,无须手工录入。
5-税率不同的不能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第一条决定了整张发票;
6-核对价税合计金额(是否与购销合同一致),销货单位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收款人与开票人不能同一人(一般设2-3人);
7-重新核对:发票类别代码和NO号码及所有的开票信息(请核对纸质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是否与开票系统中显示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一致),无误后方可点击打印(一旦点击打印将不可修改,系统自动锁死开票信息)
核对无误,我们就点击打击,听着打印机的声音,心里有些紧张,尽管知道这是复印件,唉,打出来一看,过线了,偏了大约3毫米,为了调准这3毫米,试了几次,呵呵,新手就是新手,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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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票开错了,还没有跨月,可以在系统里直接作废,另外一种情况是,发票没有开,但因意外损坏导致发票不能正常使用,也可以在系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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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票开错了,而且已经跨月了,就不能作废了,必须得"开红字发票来冲销"
红字发票开具:
A 操作步骤:发票管理-->红冲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购方/销方(视具体情况而定):
1-购买方申请:如我司作为购买方,向厂商A购货后,经品质检验需退货,但已对厂商所开具的发票进行了认证抵扣了,故开具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2-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应选择“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
3-购方申请开具信息表时,购方税务机关不提供导出电子信息表的功能。
以下两种情况需由销方申请开具信息表:
1-因开票有误购方拒收专用发票(此种情况,销售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给购方;(此种情况,销售方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
如下举例说明红字发票开具问题:
2月份开的增值税发票,票面已做作废,但开票系统忘做作废,4月份要开红字发票冲回,请问:这种情况还要去税务局批吗?
答:
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你司税控系统已升级,直接系统上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凭《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如果你司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未升级,需要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表》到柜台进行校验,凭柜台检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直接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即可.
退货要不要到税局开"通知单"是要看情况:
如下是开"通知单"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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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折扣开具: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折扣]弹出"折扣"设置窗口:
直接输入折扣金额,点击"确认",或是输入折扣率;开多行折扣发票,需连在一起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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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纸质的空白发票最多只能开8行,超过8行可通过〖清单〗功能开具;
即点击清单进入清单填开界面与这里的开票填开界面差不多;
另外打印清单,是要切换到发票查询界面,点击清单打印;